产品的性能要消费者使用之后才能体验,但是一个好的产品名字却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在眼球经济时代,这意味着你的产品只要具有一个好名字也就成功一半了。 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家多温卡特顿特在《传播学》一书中指出,信息必须引人注目,才有可能取得效果。产品名字应该遵循AIDMA 法则,即attention引人注目、interest发生兴趣
与中文名字对应的外文直接作为外文名字。产品的中文名字与外文名字应该起到里应外合、相得益彰的效果。一些企业在命名的时候只考虑到中文名字的褒义,然后直接找到对应的外文单词翻译过来,以为外国消费者也会喜欢,这种自以为是往往可能害惨了企业。比如上海名牌凤凰牌自行车一直以英文Phoenix为外文名字,汉语里凤凰是代表
为产品取名实际上是选择适当的词或文字来代表商品。对消费者而言,品牌名称是引起其心理活动的刺激信号,它的基本心理功能是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记忆商品。品牌名称的好坏给消费者的视觉刺激感受程度和心理上引起的联想差别很大,从而对生产企业的认知感也不同。 在日常消费中,那些有名的商品牌号常常为人们所熟知所追求,有
有人谈论一款新产品的起名问题,说新产品必须结合网站,即需要配合域名,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讨论,讨论的中心源于一个不错的提议CPUCOOL,当时觉得创意确实很不错,也很符合产品自身的定位,可惜域名被注册了。 于是围绕这个问题,各抒己见,可以以什么形势或者其他办法来弥补这个遗憾。Cool翻译成中文,80%的人都会想到酷,我
(1)以企业名称命名。这种以企业名称命名的品牌,突出了商品生产者的字号和信誉,能加深消费者对企业的认识,有助于突出品牌形象,以最少的广告投入获得最佳的传播效果。如,索尼、日立、东芝等,都是以企业名称作为品牌的名称的典范。 (2)以动物、花卉名称命名。用形象美好的动物、花卉名称命名,可以引起人们对商品